唐代清明为生新火之日,百姓自己钻木取火,高官贵戚则由皇帝赐火,宋·宋敏求著《春明退朝录》载:“唐时惟清明取榆柳火以赐近臣戚里,本朝因之。”
句,宋·陈元靓著《岁时广记》亦载有:“唐朝于清明取榆柳之火以赐近臣,顺阳气也”;故,唐·韦庄《长安清明》诗曾有“内官初赐清明火,上相闲分白打钱。”之描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