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社是《红楼梦》大观园里众姐妹和宝玉等人建立的诗社的名字,后更为“桃花社”。海棠社出现于《红楼梦》第三十七回。
在《红楼梦》第三十七回 “秋爽斋偶结海棠社 蘅芜院夜拟菊花题” ,探春倡议起个诗社,获得大观园众人的同意。探春急于当日开社,适逢贾芸送宝玉两盆白海棠。遂取作题目,并韵牌匣中抽出了盆、魂、痕、昏四宇限作韵脚。众人因首社以海棠诗起端,就议定社名为“海棠诗社”。 探春道:“俗了又不好,特新了,刁钻古怪也不好。可巧才是海棠诗开端, 就叫个海棠社罢。虽然俗些,因真有此事,也就不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