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传统合院建筑中,位置在正面的房间,也称为上房。与厮房相对。《明会典.亲王府制》:“弘治八年,定王府制,前门五间……书堂一所,正房五间,厢房六间,门三间,左右录顶房六间,”《女儿英雄传》第四回:“对着照壁正中,一带正房,东西俩路配房”。
2、正室,指原配夫人,也称为正妻,正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