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2015年12月31日已年满60周岁的离任村干部可以享受生活补助,从2016年1月1日起按月发放生活补助金。补助金标准和原任职岗位及任职年限息息相关。具体发放标准如下:
(1)对于1995年12月31日以前的任职年限,按照原任村主职干部和原任村副职干部的任职年限,每满一年每月分别发给30元和15元;
(2)对于1996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的任职年限,按照原任村主职干部和原任村副职干部的任职年限,每满一年每月分别发给20元和10元;
(3)原任村主职和村副职干部的任职年限累计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