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债务人在收到支付令后未提出书面异议的,原则上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权人清偿债务。
如债务人直接向债权人履行支付令的,可直接找债务人拿。如债务人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FS院申请执行,在款项执行到位后找FA院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