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公社是中国在1958年至1984年期间实施的一种农村集体化组织形式,茶叶站则是其下属的生产和经营茶叶的单位。从制度上来说,人民公社和其下属的茶叶站都属于国有企业,因为在人民公社制度下,土地、生产资料和生产经营都由国家或集体所有,茶叶站作为人民公社的下属单位,也归属于国有企业的范畴。随着中国农村经济体制的改革和发展,人民公社制度已经逐渐淡出历史舞台,茶叶站等单位的性质和管理方式也可能发生了变化,具体情况可能需要根据当地政策和实际情况来具体判断。建议查阅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或咨询当地相关部门,以获取最新和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