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庭抗礼】
[释义]庭:庭院;抗:对等。原指宾主相见,站在庭院两边相对行礼,以平等地位相待。后比喻彼此地位或势力相等,平起平坐或互相对立。
[岀处]《庄子•渔公》:“万乘之王,千乘之君,见夫子未尝不分庭抗礼。”
[近义]平起平坐。
[反义]众寡悬殊。
[例句]文龙也不谦让,居然分庭抗礼,与崇焕对坐谈天。
[用法]作宾语、谓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