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周继承和发展了老聃的“道法自然”的观点,认为“道”在时间和空间上都是无限的物质实体,是一切事物存在的基础。
他否认有神的主宰,认为万物的生长和发展,是按照客观规律进行的,自然界本身就有它的规律,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所以他说:“天地固有常矣,日月固有明矣,星辰固有列矣,禽兽固有群矣,树木固有立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