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波市社保退休政策,外来务工人员在宁波工作并缴纳社保十年以上的,到龄退休时,可以在宁波办理退休手续。
对当事人尚未缴满十五年最低缴费年限的,可以申请按灵活就业人员的身份补缴社保至十五年止,再办理退休手续,对在异地也有社保缴纳的当事人,可以将异地社保转移至宁波合并计算缴费年限,并办理退休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