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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宗自此奇公以为可大用的原因是什么

真宗自此奇公以为可大用的原因是什么

还是《归田录》卷一的一个故事

“仁宗在东宫,鲁肃简公(宗道)为谕德,其居在宋门外,俗谓之浴堂巷,有酒肆在其侧,号仁和,酒有名於京师,公往往易服(一作衣)微行,饮於其中。一日,真宗急召公,将有所问。使者及门而公不在,移时乃自仁和肆中饮归。中使遽先入白,乃与公约曰:‘上若怪公来迟,当讬何事以对?幸先见教,冀不异同。’公曰:‘但以实告。’中使曰:‘然则当得罪。’公曰:‘饮酒人之常情,欺君臣子之大罪(一作罪大)也。’中使嗟叹而去。真宗果问,使者具如公对。真宗问曰:(一作公)‘何故私入酒家?’公谢曰:‘臣家贫无器皿,酒肆百物具(一作俱)备,宾至如归,适有乡里亲客自远来,遂与之饮。然臣既易服,市人亦无识臣者。’真宗笑曰:‘卿为宫臣,恐为御史所弹。’然自此奇公,以为忠实可大用。晚年每为章献明肃太后言群臣可大用者数人,公其一也。其後章献皆用之。”

这段故事,读来感人。

其一,鲁肃简公(鲁宗道),为人正直,诚信有加。去喝酒了就是去喝酒了,见皇帝因此迟到,不假掩饰,照直说,有罪自当。将诚置于首位,做人踏实,无所顾忌。当然,无所顾忌的底气,在诚实之下还有才干支撑。所以即便是皇帝召见,因喝酒故迟到,还是敢照直说。现在很多广告说的“先做人再做事”,那做人是不是像鲁宗道君那样有底气,应该考量一下。不过诚实在先还是该肯定的。但一定是本事在手才能真正做到诚实在先的。

其二,诚实在先,还要敢于认账,不要害了“中使”(办事的人)。这点其实很难做到的。因为,往往对办事人这样说了,到了顶头上司那里又变了卦的事是经常发生的。饮酒之后,有两种状态,一是当着酒友一派豪言壮语,意气风发,满不在乎;但过后一想自己的仕途官运,就会在找出一套“编的故事”来自圆其说,最后闹的事态复杂,众说纷纭,莫衷一是。二是始终如一,犹如鲁君。所以,酒后真言不是那么容易一以贯之的。

其三,我所感慨的是鲁宗道的为官清廉。谕德,大致就是谏官,左谕德就是太子的老师。仁宗时鲁宗道就是太子的老师。作为皇太子的师傅,他家里居然“贫无器皿”,连酒具都没有。也许是孤身一人在此,很少自己开伙,经常在外面吃的缘故,那点俸禄就吃光喝光了,没钱置办家业;也许根本就是那点俸禄就只够吃喝,没多少剩余置办家业。不管哪种情形,他没器皿是真,倘若他想置办点器皿,开个口也许不难办到。教太子的老师,如此清贫,廉字当头不假!

其四,做官与做人,和而不同。“和”在知廉耻;“不同”则是在朝为官做事,回家“易服做人”。在市民中,不以官压人,“然臣既易服,市人亦无识臣者”。这样公平待人,公平入市,自然不会有多吃多占欺压市井的事情发生。即便这样,仁宗还是担心“卿为宫臣,恐为御史所弹”。这点对于我们现在是很有启示的!

还应该加上一点,鲁君即使喝酒之后仍能明辨是非,坚持原则。“饮酒人之常情,欺君臣子之大罪也。”其中是非曲直非常清楚。喝酒“误事”与欺君“误事”相比,前者必定是小事,也算是非原则行错误,而后者则是可能有误国之嫌的原则性严重错误。喝酒误事,有时是能弥补的,而欺上瞒下铸成的大错,恐怕酿成祸国殃民重大损失。现在许多人为了掩盖一些错误,不惜撒个弥天大谎,保全自己,蒙混过关。这类人与鲁君相比盖有天囊之别!

其实,关于鲁君故事没有完。就上面故事说受到重用,史料记载,他还是受贬了,为何事不知:“鲁肃简贬濮州团练副使,汀州安置。在汀二年,杜门不与人接,日阅书数卷而已。室仅容一榻,坐卧其中,欲将终生蔫。人不堪其忧,而公处之裕如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