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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须有罪名是什么罪

莫须有罪名是什么罪

莫须有”是指没有明确罪名的罪名,通常用于指控没有实际犯罪行为的人。这种罪名在中国法律中被称为“无罪推定”,即如果没有充分的证据证明被告人犯有罪行,应该被视为无罪。在司法实践中,莫须有罪名通常被用于指控一些无法明确罪名的犯罪行为,如“故意伤害致死罪”、“抢劫罪”等。

需要注意的是,“莫须有”并不是一个正式的罪名,而是一个法律术语,指的是缺乏明确罪名的情况。在刑事诉讼中,被告人有权利知道自己被指控的罪名,如果被控罪名不明确,被告人可以要求撤销指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