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案”,出自曹雪芹《红楼梦》第四回“薄命女偏逢薄命郎 葫芦僧乱判葫芦案”一节。
葫芦案一指葫芦庙里的小和尚成了官员贾雨村的跟随,在贾雨村判案时,给贾雨村提主意。故指葫芦案。葫芦二谐音糊涂案,指贾雨村在葫芦僧指导下怕得罪权贵,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稀里糊涂判的糊涂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