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的n次方是发散的。因为n增大时(-1)^n无限次循环取1和-1,并不趋于某个确定的数,因此发散。有极限(极限不为无穷)就是收敛,没有极限(极限为无穷)就是发散。如果一个级数是收敛的,这个级数的项一定会趋于零。
因此,任何一个项不趋于零的级数都是发散的。不过,收敛是比这更强的要求:不是每个项趋于零的级数都收敛。
在实际的数学研究以及物理、天文等其它学科的应用中,经常会自然地涉及各种发散级数,所以数学家们便试图给这类发散级数客观地指派一个实或复的值,定义为相应级数的和,并在这种意义之下研究所涉及的发散级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