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治水土流失应采取的措施有哪些
防治水土流失的措施有那些?
一、耕作措施
1、结合耕作,改变小地形,增加地面粗糙度,以拦蓄地面径流、减轻冲刷、保持水土,例如,等高耕作、带状间作、沟垄种植、区田、圳区、水平犁沟等;
2、采用增加地面覆盖度的耕作方式、栽培方法,以改良土壤,保持水土,例如,宽行密植、间作套种、增施肥料、草田轮作等;
3、采用覆盖耕作、免耕法或少耕法来达到保持水土的目的。
二、林草措施
植树种草可增加地面植被,有保护坡面土壤不受暴雨径流冲刷,改变小气候的作用。水土保持林大致可分为防风固沙林、峁顶防护林、坡面防护林和沟底防护林等。防风固沙林主要应用于风沙地区,峁顶防护林、坡面防护林和沟底防护林主要用于丘陵山区。水土保持草亦可依据具体实施方法的不同分为种草和育草两种。种草主要用于原来无草的荒山、荒坡上或耕地上的草田轮作,草田带状耕作;育草主要用于原有草地遭到破坏或退化了的残存草地。
三、工程措施
1、治坡工程,根据不同地面坡度和作物及不同的建筑材料,因地制宜地采用水平梯田、坡式梯田、隔坡梯田、反坡梯田、地埂、水平沟、水平阶、地坎沟、水簸箕、卧牛坑、鱼鳞坑等。此外还有坡面蓄水工程,例如,水窖、涝地等。
2、治沟工程,沟蚀是面蚀的发展和继续,因此,要在治坡工程的基础上实施治沟工程,按其作用可分为谷坊、淤地坝和小水库3种。
3、护岸工程,可分成护岸堤和导流堤两类。
水土流失地综合治理中,各项措施都具有各自的特点、功用和适用条件。因此必须区别不同的治理类型、不同的土地利用情况、不同的社会经济条件,科学地组合和布局,合理安排农、林、牧业生产用地,使治沟与治坡相结合,耕作、林草、工程等措施相互结合,骨干工程与一般工程结合,治上游与治下游有机地结合,建立综合防治体系,发挥群体作用,才能使它们在水土流失地综合治理系统中充分发挥综合功能,收到预期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