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作为介词,一般在表示修饰谓语(动词)的方式、条件或借助的工具时(工具实际也是条件与方式),翻译时用“凭借”.如:廉颇以勇气闻于诸侯”.其它情况下就做“用”讲.如:国胡以相恤(国家用什么来救济百姓)
在一些特定语言环境下,两种用法都讲得通,都是正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