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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电室安全操作规程

发电室安全操作规程

一、施工现场柴油发电机的额定电压必须与外电线路电源电压等级相符。

二、固定式柴油发电机应安装在室内符合规定的基础上,并应高出室内地面0.25~0.30m。移动式柴油发电机组应处于水平状态。放置稳固,其拖车应可靠接地,前后轮应卡住。室外使用的柴油发电机组应搭设防护棚。

三、柴油发电机组及其控制、配电、修理室等的设置应保证电气安全距离和满足防火泵机;排烟管道应伸出室外,且严禁在室内和排烟管道附近存放储油桶。

四、施工现场的柴油发电机组的安装环境应选择靠运负荷中心,进出线方便,周边道路畅通及避开污染的下风侧和易积水的地方。

五、发电机组电源必须与外电线路电源连锁,严禁与外电线路并列运行;当2台及2台以上电机组并列运行时,必须装设同步装置,并应用电机组涉后向载供。

六、电气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柴油发电机组应采用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的三相四线别供电系统和独立设置的与原供电系统一致的接零(接地)保护系统,接地装置敷设应符合有关规定,接地体(线)连接应正确牢固,接地电阻应符合规范要求;

(二)柴油发电机组馈电线路连接后,两端的相序应与原供电系统的相序一致;

(三)柴油发电机组至低压配电装置馈电线路的相间、相地间的绝缘应良好,且绝缘电阻值应不大于十一、启动后检查发电机在升速中应无异响,滑环及整流子上电刷接触良好,无跳动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