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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前支护规定标准

超前支护规定标准

1. 工作面两道的超前支护要严格按照作业规程规定进行打设。

2、 超前单体的打设要保证直线度,柱距偏差不大于±100mm,排距偏差不超过100mm,在顶板变化处允许增加单体支柱。

3、 超前单体打设时单体的注液阀、单体手把与顶部牙口的方向要一致。

4、 超前单体要按照作业规程的要求进行穿鞋,穿铁鞋时所挂链子的方向要一致。

5、 所有打设的超前单体必须要用标准防倒绳进行防倒,防倒绳挂设的方向要一致。

6、 当巷道超高时,必须用半圆木接顶,接顶要接实,接触单体的半圆木必须倾向打设,防止半圆木打滚。

7、 所有打设单体要保证初撑力,防止顶板下沉,每班要对超前单体进行观测,及时对卸载、漏液单体进行补液或更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