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风险源与重大危险源的区别
1、定义不同
重大危险源是国际概念,是指长期地或临时地生产、加工、搬运、使用或储存危险物质,且危险物质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单元是指一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或同属一个工厂的且边缘距离小于500m的几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之所以称为重大危险源是因为一旦发生事故造成的事故及其严重。重大风险源是进行危险源识别评价后达到一定的数值后构成的,不是一个正规概念。在双重预防体系中,把危险源的风险值大于320的风险定为重大风险。要么极易出现事故,要么造成后果严重,要么两者兼有。
2、转化不同
重大危险源是指客观上明确已构成危险的事物或因素;重大风险源是指目前暂无迹象表明已构成危险,但有较大的可能构成危险的事物或因素。重大危险源不一定具有重大风险,具有重大风险的危险源也不一定是重大危险源。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中定义为:长期地或临时地生产、加工、使用或储存危险化学品,且危险化学品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安全生产法》中定义为:长期地或者临时地生产、搬运、使用或者储存危险物品,且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
确定重大危险源的核心因素是危险物品的数量是否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所谓临界量,是指对某种或某类危险物品规定的数量,若单元中的危险物品数量等于或者超过该数量,则该单元应定为重大危险源。具体危险物质的临界量,由危险物品的性质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