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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报警阀警铃高度

消防报警阀警铃高度

报警阀组设置要求

1、) 报警阀组宜设在安全及易于操作的地点,报警阀距地面的高度宜为1.2m。设置报警阀组的部位应设有排水设施。2)连接报警阀进出口的控制阀应采用信号阀。当不采用信号阀时,控制阀应设锁定阀位的锁具。3)水力警铃的工作压力不应小于0.05MPa,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设在有人值班的地点附近或公共通道的外墙上; 2 与报警阀连接的管道,其管径应为20mm,总长不宜大于20m。

4、) 一个报警阀组控制的洒水喷头数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湿式系统、预作用系统不宜超过800只;干式系统不宜超过500只; 2 当配水支管同时设置保护吊顶下方和上方空间的洒水喷头时,应只将数量较多一侧的洒水喷头计入报警阀组控制的洒水喷头总数。5)每个报警阀组供水的最高与最低位置洒水喷头,其高程差不宜大于50m。6)雨淋报警阀组的电磁阀,其入口应设过滤器。并联设置雨淋报警阀组的雨淋系统,其雨淋报警阀控制腔的入口应设止回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