层数的计算公式
规定如下:
1、当住宅楼的所有楼层的层高不大于3.00m时,层数应按自然层数计。
2、当住宅和其他功能空间处于同一建筑物内时,应将住宅部分的层数与其他功能空间的层数叠加计算建筑层数。
3、层高小于2.20m的架空层和设备层不计入自然层数。
4、高出室外设计地面、小于2.20m的半地下室,不计入地上自然层数。
房屋层数:
1、房屋层数是指房屋的自然层数,一般按室内地坪±0以上计算。
2、采光窗在室外地坪以上的半地下室,其室内层高在2.20m以上(不含2.20m)的,计算自然层数。房屋总层数为房屋地上层数与地下层数之和。
3、假层、附层(夹层)、插层、阁楼(暗楼)、装饰性塔楼,以及突出屋面的楼梯间、水箱间不计层数。
4、房屋总层数,房屋总层数为地上层数加地下层数之和。
5、房屋所在层数系指房屋的层次,采光窗在室外地坪以上的层数用自然数表示,地下的层数用负数表示。房屋层高在2.20米(含)以上的计算层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