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入广西最新规定
一、来自中高风险地区(按照当地公布的区域范围)
自确定为中高风险地区之日往前14天的返邕来邕人员,作为风险排查和管理对象,返邕来邕前须提前24小时向目的地社区(村、屯)报备,在抵邕后12小时内向目的地社区(村、屯)报告并接受健康管理。
(一)抵邕不足7天的,实行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5次核酸检测(第1.4、7、10、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结束后进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 3次核酸检测(第2.4、7天)。
(二)抵邕超过7天但不足14天的,实行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3次核酸检测(第1.4、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结束后进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 3次核酸检测(第2.4、7天)。
(三)抵邕超过14天不足21天的,实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 2次核酸检测(第1、7天)。
二、来自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或直辖市的街道
自确定为中高风险地区之日往前14天的返邕来邕人员,作为风险排查和管理对象,返邕来邕前须提前24小时向目的地社区(村、屯)报备,在抵邕后12小时内向目的地社区(村、屯)报告并接受健康管理。
(一)抵邕不足7天的。实行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3次核酸检测(第1.4、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结束后进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 2次核酸检测(第2、7天)。
(二)抵邕超过7天不足14天的,实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 2次核酸检测(第1、7天),居家健康监测结束后进行7天自我健康监测 2次核酸检测(第2、7天)。
(三)抵邕超过14天不足21天的,实行7天自我健康监测 2次核酸检测(第1、7天)。
三、来自本土疫情发生地所在设区市或直辖市城区
自公布本土疫情之日往前14天的返邕来邕人员,作为风险排查和管理对象,返邕来邕前须提前24小时向目的地社区(村、屯)报备,在抵邕后12小时内向目的地社区(村、屯)报告。抵邕后,实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 2次核酸检测(第1、7天)。
四、来自有本土疫情的省(区、市)
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需提前24小时向目的地社区(村、屯)报备,在抵邕后12小时内向目的地社区(村、屯)报告。建议抵邕后按“愿检尽检”原则进行1次核酸检测。
五、来自无本土疫情的省(区、市)
返邕来邕前须提前24小时向目的地社区(村、屯)报备,在抵邕后立即向所在单位、社区(村、屯)报告。建议抵邕后按“愿检尽检”原则进行1次核酸检测。
六、请以下人员抵达后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屯)及单位报告,并配合做好核酸检测、医学观察或健康监测等疫情防控措施:
(一)1月27日(含)以来有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德保县、田阳区旅居史的人员;
2、月2日(含)以来有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右江区旅居史的人员;1月30日(含)以来有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隆林县旅居史的来(返)邕人员及有接触过从隆林县来的人员;1月23日(含)以来有黑龙江省黑河市旅居史的来(返)邕人员;
2、月5日(含)以来有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旅居史的来(返)邕人员;1月25日(含)以来有辽宁省葫芦岛市旅居史的来(返)邕人员。
(二)与官方公布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活动轨迹有时空交集的人员。
(三)健康码为“红码”或“黄码”人员。
(四)接到疾控中心等疫情防控部门电话或信息告知的涉疫人员。
(五)近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或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或直辖市的街道、或有本土疫情发生地所在设区市或直辖市城区旅居史的来(返)邕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