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2023年专升本考试政策
(一)招生对象
- 经我省域内高等职业院校招生,并列入国家招生计划已参加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的专科层次应、往届合格毕业生和参加我省组织的中职升高职统一招生考试的专科层次应、往届合格毕业生,以及经批准参加高职院校单独招生考试改革试点、注册入学试点、订单式培养、紧缺人才培养、一村一名大学生等单招试点的专科层次应、往届合格毕业生。
- 我省继续实施“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职(专科)毕业生专升本专项计划”,专项用于招收本地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职(专科)毕业生,单独组织录取。报考“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专升本专项计划”的考生(以下简称“建档立卡考生”),应是我省高校普通高职(专科)毕业,且经辽宁省省级扶贫机构登记在册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
- 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及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退役后完成高职(专科)学业的,可申请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招生。原则上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在应征入伍地报名。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免于参加文化课考试,须参加有关院校组织的专业技能考核,技能考核结果作为招生院校择优录取的依据。为有利于学生顺利完成本科学业,鼓励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报考的本科专业与就读的高职(专科)专业大体对应。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 在高职高专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2022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 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 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 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人员。
(一)报名时间
实行网上报名。网上填报基本信息、网上缴费的时间为2022年12月12日至12月19日,现场资格审查和身份验证信息采集的时间为2022年12月13日至12月20日,逾期不予受理。各市须于2022年12月20日16:00时前完成考生的报名最终确认工作。
(二)报名程序
- 考生报名基本流程为:考生网上填报基本信息(网址为:→网上缴费→现场资格审查和身份验证信息采集→各市招考办对考生报名进行最终确认。
- 现场确认与资格审核:
-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在完成网上填报基本信息进行网上支付缴费后,持学生证、毕业证书(往届生)、有效居民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到本人学校所在地的市招考办指定报名点进行资格审查和身份验证信息采集;然后使用网上报名系统管理端下载打印《辽宁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考生报名登记表》交由考生本人核对并签名确认;最后各市招考办对考生报名信息进行最终确认。《辽宁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考生报名登记表》由市招考办留存。
- 退役大学生士兵资格审核认定工作由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和市招考办负责。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负责退役大学生士兵的身份认证、市招考办负责退役大学生士兵学籍学历和报考条件的审核。
- 退役大学生士兵身份认证程序:持身份证、退役士兵证、《辽宁省退役大学生士兵身份认证登记表》(登录辽宁招生考试之窗网站下载表格)到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进行身份认证。
- 退役大学生士兵在完成网上填报基本信息、网上支付缴费等报名环节后,持身份证、学生证、毕业证书(往届生)、入伍通知书、退役士兵证及复印件、《辽宁省退役大学生士兵身份认证登记表》(经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签字盖章认定),到本人学校所在地的市招考办指定报名点进行资格审查和身份验证信息采集;外省普通高职院校毕业,在我省应征入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到本人入伍所在地的市招考办指定报名点进行资格审查和身份验证信息采集。退役士兵证(复印件)、《辽宁省退役大学生士兵身份认证登记表》等相关材料由市招考办留存。报名结束后,市招考办汇总退役大学生士兵合格名单报省招考办。
- 报名工作结束后,省招考办根据考生报名信息,将专升本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职(专科)毕业生名单提供给辽宁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核认定。
- 考生必须符合专升本考试招生报名条件,保证自己填报的信息准确无误,因个人原因漏填、误填或弄虚作假和违反相关报名规定,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 考生不按时完成网上填报基本信息、网上缴费、现场资格审查和身份验证信息采集的均视为放弃专升本报名。
- 考生报名须缴纳报名考试费120元。网上已经缴费的考生,在现场资格审查确认时未取得报名资格,经考生本人申请予以退费。
体检工作在新生录取后由招生学校根据实际需要自行组织实施。
(一)考试科目
- 公共课:公共课考试科目为数学或思政道德修养与法律法规、外语、计算机应用基础。《计算机应用基础》分值为100分,由辽宁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命题。
- 专业综合课:专业综合课考试科目由省教育行政部门,在省教育厅颁发的《辽宁省职业教育中、高职对口升学考试纲要》(另文颁发)所列相关专业核心课程中,随机抽取3门作为当年专业综合考试科目,并予以公布。
(二)命题考试规范
- 公共课命题、考试和阅卷由省招考办统一组织进行。与以往区别的是,公共课分数线无限制,技能60分以下(不包括60分)取消被录取资格。
- 专业综合课考试科目由省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相关科目。
依旧按照考试当年的招生计划和考试总成绩(公共课、专业课、技能考核总成绩)划定最低录取分数线。当考生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照数学(思政)、外语、计算机应用基础、专业综合课、技能考核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2023年辽宁专升本首轮录取可以报1个志愿,但是安排两次“征集志愿”补充录取,其中,内蒙古民族大学不设“征集志愿”。第一次“征集志愿”设1个志愿,第二次“征集志愿”设1个志愿和服从志愿。一共可以填报4个志愿。
2023年辽宁省专升本没有加分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