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原则
坚持“相对就近,免试入学”和“房户一致优先”的原则,严格执行学校服务区责任制,规范入学工作程序,严格入学资格审验,确保服务区内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依法接受义务教育。
二、招生对象
(一)服务区内儿童入学。具有城区正式户籍,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按照“房户一致优先”原则,需户籍、自有房产与实际居住地址一致,房产为适龄儿童或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下同)所有且在学校服务区内。
(二)非服务区内儿童入学。招收符合《关于2022年任城区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及管理工作的意见》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