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
网友:rh
文章列表
2024-12-17 15:06:26
(一)符合提取情形
- 租房提取
- 若职工连续足额缴存满3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房的,可提取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租住公租房,可按照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租住商品房,各地根据当地租金水平和住房面积确定提取额度。并且,需出具本人及配偶名下无房产的证明。若租房提取公积金需出具房产信息查询结果证明的,房地产管理部门不收取费用。在上海地区,租赁住房提取还需满足申请人在本市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申请人及配偶目前无住房公积金贷款、无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款委托等约定提取委托;申请人的租赁行为应当符合本市房屋租赁相关规定且按照规定办理实有人口信息登记;无配偶关系的两名及以上的个人共同参与租赁,同一时间段内仅允许其中一名申请人及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屋租赁费用等条件。
- 离休、退休提取
- 离退休人员可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提供离退休证或劳动部门的相关证明、提取人身份证。
-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
- 需劳动部门提供的职工丧失劳动能力鉴定及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提取人身份证。
- 出境定居提取
-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提取
- 在还款期内每年可提取一次,具体材料要求如期房需提供备案的购房合同和购房发票;二手房需提供房屋买卖协议、房屋所有权证、契税发票等。
- 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提取
- 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本市提取
- 非本市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不在本市就业且离开本市提取
- 职工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提取
- 职工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造成生活严重困难提取
- 职工因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发生福建省劳动社保部门规定的特殊病症(参照公积金中心网站的部门文件栏目),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提取
-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提取
- 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二)提取流程
- 准备材料
- 根据不同的提取情形准备相应的材料,如身份证、结婚证(夫妻提取时)、离退休证(离退休提取时)、购房合同发票(购房提取时)等材料。在上海地区,如委托他人办理提取,受托人是委托人配偶或父母、子女的需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件,户口簿或结婚证、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等可以证明委托人和受托人关系材料,委托人出具的委托书;受托人非委托人配偶或父母、子女的需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件,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委托书。经人民法院认定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申请人,由其监护人代为办理,提供申请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法院判决书等材料、申请人及监护人的身份证件、监护关系材料(法院判决书、户口簿或结婚证等可以证明监护关系的材料)。
- 申请提取
- 单位核实: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 向管理中心申请: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在上海地区,申请人应当本人通过市公积金中心区管理部或在线方式提交并确认提取申请,授权市公积金中心核查相关信息并遵守相关承诺,如申请人及配偶共同参与提取的,应当同时到场并一次性集中办理。
- 审核与决定
-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在上海地区,市公积金中心按规定对申请人名下房屋状况、婚姻状况、实际租赁情况等进行审核、定期复核,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名下房屋状况、婚姻状况、实际租赁情况进行核查所需的时间不计算在内),根据系统审核结果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 支付手续
- 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在上海地区,提取申请经审核通过的,每月上半月完成受理的,第一笔提取资金在当月月末前自动从申请人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转入申请人指定的本人名下本市银行借记卡账户内;每月下半月完成受理的,第一笔提取资金在次月月末前自动转入申请人指定的本人名下本市银行借记卡账户内。租赁提取业务生效期间内,每三个月由市公积金中心自动审核通过后,申请提取资金在当月月末前自动转入申请人指定的本人名下银行借记卡账户内。提取转账发起时,如遇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不足的,提取转账中止,不同类型的租赁提取有不同的后续处理方式,如网签备案后租赁提取和廉租房租赁提取,余额不足的,市公积金中心将通过系统在次月自动发起补充提取。补充提取成功的,提取转账正常进行;余额仍然不足的,隔月市公积金中心将再次通过系统自动发起补充提取;非网签备案范围的租赁提取,余额不足的,三个月后市公积金中心将再次发起提取,连续四次提取失败的,租赁提取业务终止。
- 北京退休人员提取住房公积金(已达法定退休年龄或已领取基本养老金且不再缴存住房公积金)
- 需在单位已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封存手续的情况下,可申请销户提取住房公积金。可通过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系统申请,网上办结,步骤如下:
- 登录系统:登录北京住房公积金网(gjj.beijing.gov.cn) ,点击首页右侧【个人网上业务平台】,选择【个人网上业务平台(北京中心)】,认真阅读登录提示后,点击【北京市统一身份认证平台登录】,可选择账号登录登录北京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系统(若未在北京市统一身份认证平台注册的用户,请先完成注册后再登录)。
- 选择提取事项,录入提取信息:点击页面左侧【我要提取 - 提取住房公积金 - 提取申请】,在新事项申请列表中点击【7.退休销户】,阅读并勾选《个人信息核查授权、承诺书》后进入事项申请页面,在基本信息栏目下系统自动反显用户基本信息;住房公积金缴存人未达到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或退休状态未通过北京市社保部门核验的,还需提供相关退休材料,并点击右侧上传相关退休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