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随迁入户办理流程
子女投靠父母入户深圳
申请条件
- 父母一方为本市户口。
- 被投靠人有法定抚养责任,或征得抚养权属方同意迁户的未成子女(含养子女)。
- 满18周岁不满20周岁,在高中(含中职、中技)或全日制大学在校就读,户口未迁至院校学生集体户(仍随父或母)的成年子女。
- 申请人无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记录。
申请材料
- 申请人户口簿、身份证。
- 被投靠人户口簿、身份证。
- 申请人《出生医学证明》。国外出生证,还需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并同时做中文翻译;使领馆已认证但未同时做翻译的,补充收取国内公证机关出具的中文翻译件。我国驻外使领馆未认证的,提交国内公证机关出具的出生证明中文翻译件的公证书;无法提交公证书的,收取国内公证机关出具的出生证明翻译件和本市司法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关系司法鉴定意见书。
- 被投靠人婚姻状况证明材料:
- 未婚的,免提供。
- 已婚的(含再婚),提供结婚证。
- 离异的,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民事调解)书。
- 在国(境)外登记结婚或者离婚的,还需我国驻该国使(领)馆或者相关政府联络部门认证。
- 遇有下列情形,还需提供以下相应材料:
- 随迁子女属继子女的,提供抚养权三选一材料。
- 随迁子女属非婚生(子女出生时父母未登记结婚)的,其生父(母)须填写《非婚生育子女情况声明》,并按以下情形提供材料。
- 随迁收养子女的,提供《收养登记证》。
- 随迁在读成年子女,提供《学生证》或《录取通知书》(注明学校地址、校办电话和联系人姓名);在国外高校就读的,提供录取通知书(属外文的,提供国内公证机关出具的中文翻译件)。
夫妻随迁入户深圳
申请条件
- 被投靠人本市户口当前有效且连续满8年。
- 申请人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夫妻双方须一并提出申请(离异的除外)。
- 被投靠人属本市家庭户成员。
申请材料
- 申请人及随迁人户口簿、身份证。
- 下列父母子女关系认定材料之一:
- 被投靠人《出生医学证明》。
- 体现亲子关系的户口簿。
- 公证机关出具的亲子关系公证书。
- 申请人户籍地派出所出具的亲子关系证明或户口底册复印件。
- 申请人户籍所在地街道办或乡(镇)政府出具的父母子女关系证明(列明所有关系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
- 反映亲子关系的人事档案履历表。
- 亲子关系司法鉴定意见书。
办理流程
- 网上申报方式:
- 申请人可关注深圳公安公众微信号,实名注册后根据系统提示填报信息,拍照上传申请材料进行申办,也可前往现场申办。
- 网上申请的审批进度、补正材料通知、审批结果等相关信息将会通过微信公众号告知,请及时关注深圳公安微信公众号进行查询。
- 审批通过后,申请人携带申请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省内户籍居民提交户口簿、结(离)婚证、出生证等电子证照的,现场核验原件,无需提供复印件),预约前往拟入户地公安分局户政行政服务中心窗口核验原件,核验通过的,现场领取袋封入户档案材料和《准予迁入证明》。
- 审批通过后办理流程:
- 申请人持《准予迁入证明》第二联等办理材料回原籍迁出户口,办理《户口迁移证》(户籍迁出流程请向原籍公安机关咨询)。
- 落户办理流程(入户登记及身份证办理):
- 申请人持《准予迁入证明》第三联、《户口迁移证》、袋封入户档案材料和办理第二代身份证相片回执,预约前往我市任一派出所(户政中心)窗口办理入户手续。
父母随迁入户深圳
办理流程
- 单位经办人在网上直接为申请人填写相关信息。
- 单位经办人校核申请人信息后系统提交人力资源部门,打印表格,交给申请人准备相关材料。
- 单位经办人收齐申请人相关资料,报送人力资源部门受理。
- 人力资源部门受理、审核、审批。
- 申报单位经办人到人力资源部门领取审核文件。
- 申请人到拟入户地公安部门办理入户手续。
以上就是深圳随迁入户的详细办理流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