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雇员是什么编制
一、司法雇员是什么编制
司法雇员是没有编制,司法雇员是经过统一招考进入检察和法院系统,协助法官和检察官从事案件办理过程中程序性、事务性辅助工作的人员。司法雇员转正需要参加司法考试和公务员考试并合格。
二、司法雇员是什么
司法雇员指司法部门的雇用人员,也称人民法院雇员,即由人民法院招录并使用的从事审判辅助性工作的工作人员,该工作可以是书记员,档案员,行政和总务管理,受案登记和送协理人员,司机职位。雇员不占用行政编制,不具有行政职务,不行使行政权力,完全按契约化管理,只从事某项专业性工作。
三、司法雇员工作职责
人民法院雇员是负责给法院打印各项判决,处罚令,以及对打印的判决书和其他文件的初步校对工作,人民警察是国家公务员,根据国家法律对公众直接行使执法。人民法院雇员也称为司法雇员,一般是参照事业单位人员或参照公务员享受相应的待遇。
检察机关司法雇员主要协助检察官从事案件办理过程中程序性、事务性辅助工作。司法雇员按照社会化招录、专业化培训、规范化聘用、制度化考核、序列化管理、职业化保障的要求,经第三方依法聘用,按照省检察院统一规定和要求,由各级检察院管理使用。
四、司法雇员招聘方法及条件
司法机关通过社会化用工方式使用的聘用人员主要有两种模式:一种是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合同,由劳务派遣公司按照法院的用工标准招录人员,派遣到法院工作;另一种则是由法院直接作为用工单位,采取公开招聘方式择优聘用,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
司法雇员的招录条件: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法律专业优先;年龄18周岁至28周岁;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招录法院需要的其他条件。